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医护民生”为突破口,依法办理督促医疗机构规范放射诊疗行为行政公益诉讼案,有效推动县域内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业务规范开展,以检察能动履职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今年1月18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反映:在医院做放射诊疗检查时,CT室虽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但未有效使用,现象非常普遍。不必要的射线直接照射到身体其他部位,有可能会损害身体健康。
接到该案件线索后,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层报上级检察机关。得到上级检察机关批复后,2月4日,汝南县检察院进行立案调查。
首先到卫健部门调取了县内医疗卫生系统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信息、放射诊疗操作技术人员及诊断人员信息,确定了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公立医院23家,私立医院13家。先后深入3家县直医院和5家乡镇中心医院,通过发放调查问卷30余份,现场调查走访20余人、询问3家医院科室主任,证实了多家医院开展放射诊疗业务过程中,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对受检者进行屏蔽防护或防护用品配备不全的情形。
3月25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卫健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对放射诊疗工作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对辖域内其他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未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及时依法处理;向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相关人员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从业人员规范开展相关工作,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卫健部门迅速组织人员到相关医疗机构现场检查督导,责令其今后在放射诊疗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开展诊疗工作。3月27日,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放射诊疗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并成立放射诊疗专家组。检察干警采用“贴身跟进监督”的方式全程参与,4月9日至4月17日,与专家组全程对全县具备放射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制作《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现场督导汇总表》,共排查出缺少儿童防护用品、未为受检者使用防护用品等12类178个问题,现场向36家医疗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将整改情况按时报送县卫健体委。同时,专家组对从事放射诊疗人员开展专题培训3期,相关人员进一步提升了规范诊疗意识。5月25日,卫健部门向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回复了整改情况。
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近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再次组织干警与专家组开展“回头看”,通过现场查看、与受检者和放射诊疗人员访谈等方式,具体了解整改成效。结合汇总表中登记的其他问题,推动12家医院健全完善了规章制度,25家医院添置了儿童防护用品,有力推动了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业务规范开展,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孟可 龚旭阳)